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2009年12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A股3350万股[6] - 2023年7月11日公司GDR在伦交所上市,代表3719.45万股公司A股股票[6]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9.25400795亿元,股份总数为92540.0795万股[7][14] 股东信息 - 发起人王莺妹、何人宝、临海市永太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认购3770万股、3500万股、1000万股,占比28.24%、26.22%、7.49%[12]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股东已认购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股东王莺妹等承诺其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为公司利益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2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4]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2]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9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临时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9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5%[101] 其他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7] -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8]
永太科技: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