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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皇氏集团皇氏集团(SZ:002329)2023-12-29 20:24

审批标准 - 股东大会审批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占比达50%以上且有金额要求[6] - 董事会审批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有金额要求[7][8]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额度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需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0万需股东大会审议[9][10] 投资制度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逐级审批,董事长权限不超董事会,董事会不超股东大会[4] - 股东大会决定中长期和年度投资计划[5] - 未达标准投资事项由董事长批准实施[9] 项目管理 - 项目经办部门负责对外投资日常管理[13] - 投资项目立项前需作可行性研究报告[16] - 可行性研究报告交总裁办公会议审查后履行审批程序[21] - 项目建立责任人制,责任人负责实施并汇报情况[21] 财务与人员管理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活动全面完整记录和核算[21] - 公司向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经营管理人员并要求履职维护利益[21]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3]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