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487 号 致: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 议于 2023 年 9 月 7 日 15:00 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 589 号公司 305 会议室 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