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编制的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后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方案符合《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