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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象科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赛象科技赛象科技(SZ:002337)2024-03-08 15:55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七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为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