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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积成电子积成电子(SZ:002339)2024-03-01 18:0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五天须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 至少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通讯表决[12] 职责与实施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资格遴选、审核并提建议[6] - 选聘需多步骤[9]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7]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5]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