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京科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科锐北京科锐(SZ:002350)2024-06-19 20:44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会议通知提前3日送达(特殊情况除外)[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委员职责 - 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11]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11] - 一年内出席次数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1] 工作协调与记录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7] - 会议纪要提交董事会并发送相关部门[18] 规则相关 - 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0] - “以上”含本数[20]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10年5月4日规则废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