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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北京科锐北京科锐(SZ:002350)2024-06-19 20:44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独立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和人员[2] 独立董事职责 - 应在年报编制披露中履行责任义务,发挥参与决策等作用[3] - 学习年报要求并参加相关培训[4] - 有听取汇报、监督进程等职责[4] - 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5] - 监督审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 公司配合 - 有关部门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3] 沟通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后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情况并安排实地考察[4] - 独立董事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其沟通[4] 异议处理 - 可对年报具体事项提异议,过半数同意可聘请外部机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