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 - 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9] - 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11][12] 董事会权限 - 可批准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15%以下的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及资产收购[5] - 可批准年度借贷总额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30%的借贷额,且授权借贷额可循环使用[5] 专门委员会 - 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委员由提名后董事会选举产生[13]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特定情形下召开临时会议[25]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0] 提案与决议 - 部分人员可在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时提临时董事会议案[22]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部分事项有额外要求[34] 规则相关 - 本规则2010年3月21日起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44] - 规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时,执行相关规定[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