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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监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科锐北京科锐(SZ:002350)2024-06-19 20:44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 -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4] - 监事会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财会专业人士[4] 监事会选举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三年[5] 监事撤换 - 监事连续2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议,应予以撤换[6] 监事会会议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集人应提前三日发通知[8][9] - 监事会会议实际出席人数应超过全体监事的二分之一以上方可举行[9] -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1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5] - 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16] - 监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期不少于10年[16] 监事责任与决议执行 - 监事应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可免责[16] - 监事督促落实监事会决议,主席通报执行情况[18] - 监事会决议分送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18] - 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安排实施决议要求事项[18] - 主席可组织监事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并提评价意见[18]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2009年度规则废止[20] - 法律等修改抵触或监事会决定时应修改本规则[20] - 本规则未尽事项按法规和章程规定执行[20] - 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