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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科锐北京科锐(SZ:002350)2024-06-19 20:4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8]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 - 会议通知提前3日送达(特殊情况除外)[10] 会议表决与委托 - 表决方式多样,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1名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10] 委员履职规定 - 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未提意见或一年出席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1] 会议材料管理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必要时制作纪要[16] - 会议材料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保存[16] 规则相关 - 术语含义若无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18] - “以上”含本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 - 2010年规则废止,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18] - 解释权归董事会,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规则[18][19] - 规则日期为2024年6月19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