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重大事件界定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等[8] 档案报送 - 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9] - 报送档案需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9] - 重大事项按规定报送知情人档案[10]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有变化补充提交[12] 信息管理 - 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并制作备忘录[11] - 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2] - 各主体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3][15] - 内幕信息产生或流转时指定专人登记并审批报告[14] - 对外报道涉及内幕信息资料经董秘审核[15] - 加强内幕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拒绝无依据报送要求[16]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需知情人告知董秘,证券部审核汇总报备[16] - 内幕信息流转有审批程序,传递时告知证券部并登记[17][18] 其他 - 2个工作日内将内幕信息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相关机构[20] - 股东擅自披露内幕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 2012年《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废止,新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