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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北京科锐北京科锐(SZ:002350)2024-06-19 20:44

股东回报规划 - 制定2024 - 2026年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1]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4] 利润分配规则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或近三年累计不少于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30%[10] - 重大投资或支出满足条件可调整现金分红[10] 不同阶段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1] 股利派发与规划生效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 - 规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