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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北京科锐北京科锐(SZ:002350)2024-06-19 20:44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10年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前于1月11日经核准首次发行2700万股普通股[2] 股份收购与交易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限制[3]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3][4] - 证券公司包销剩余持股超5%卖出不受6个月限制[4] 公司治理 -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4] - 特定担保事项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不同表决要求[4][5] - 董事人数少于6人或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人员任职 - 独立董事需满足多项任职条件,包括经验、无不良记录等[11][12]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专业知识,有任职限制[20] 财务与报告 - 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率高于70%,经营现金流净额为负[26] - 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平均可分配利润30%[26]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并披露年报、中报和季报[25] 未来展望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有金额和比例限制[26] 其他事项 - 公司通知有多种送达方式及日期规定[2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解散等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要求[29][30]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