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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科锐北京科锐(SZ:002350)2024-06-19 20:44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1] - 会议通知提前3日送达(特殊情况除外)[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委员不能同时接受2名以上委员委托[12] - 连续2次未出席或一年内出席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3] 职责与制度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7] - 董事薪酬制度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8] - 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工作协调与记录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委员会与各部门工作[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参会人员签字[19] - 会议纪要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保存不少于十年并提交董事会[19] - 会议相关材料由董事会办公室按规定管理保存[19] 规则说明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1] - “以上”含本数[22]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10年5月4日规则废止[22] - 未尽事宜或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22] - 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