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拟收购方山县中云盛能源有限公司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资产评估 - 方山县中云盛能源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0月31日[13][31][34][58][67][71] - 评估报告日和备案回执生成日期为2024年02月01日[4][6] - 方山县中云盛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账面值为1063.88万元,评估价值(不含税)为1258.99万元,增值额为195.11万元,增值率为18.34%[13][58]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84.75万元,评估价值1072.48万元,增减值187.73万元,增值率21.22%[59] -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79.13万元,评估价值186.51万元,增减值7.38万元,增值率4.12%[59] 公司设立与股权 - 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于2024年01月17日[22] - 2021年5月股权变更后,海元绿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三方持股情况[25] - 截至2023年10月31日,上海元绿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三方持股情况[26] - 2024年1月15日,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设立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27] - 2024年1月17日,山西鹏飞氢美能源绿色发展有限公司设立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27] 项目情况 - 方山县中云盛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总占地约11亩,加气规模为6.0*10N立方米/d[24] 评估方法与公式 -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未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44] - 列出机器设备、房屋建(构)筑物等评估公式[45][46][47][48][49] 其他 - 评估报告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止[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