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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富临运业富临运业(SZ:002357)2023-12-20 20:3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审议与决议规则 - 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回避后,相关决议由其余两位委员同意视作通过[17] 工作安排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8]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15] 报告与公告 - 董事会收到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9] 实施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