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无相关处罚和批评记录[11] 提名与选举 - 特定主体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3] 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 连续任职六年,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5]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参会应解除职务[16]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补选规定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6][18]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4]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披露异议意见[24] - 公司保证知情权,定期通报并提供资料[27] - 工作记录等保存10年[27]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0] - 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0] - 制度解释、实施等相关规定[32][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