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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翼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卓翼科技卓翼科技(SZ:002369)2023-12-11 18:4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8] 决议相关 - 所作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违规,决议无效或利害关系人可60日内申请撤销[6]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9] 工作指导与监督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需向其报告工作[12] 财务披露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7] - 定期会议提前5天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发通知[2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表决方式 - 现场会议举手表决,通讯会议签字表决[19] 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9] 决议生效 - 决议经主持人宣布、出席委员签字后生效,不得擅自修改[21]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出席人员等内容,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2] 回避表决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4] 履职支持 - 履职时公司管理层应配合,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7] 委员权利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27] 财务审阅 - 应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27] 审计安排 - 与外部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28]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28] - 外部审计完成后审核表决,提交董事会并给出续聘或改聘意见[30] 议事规则 - 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