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讨论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创 微电子")使用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可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项 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