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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创: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北方华创北方华创(SZ:002371)2024-05-28 18:48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5 月 28 日,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设执行委员会 (以下简称"执委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