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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创高新国创高新(SZ:002377)2023-08-15 21:06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 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 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本次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个人履历和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 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本次公司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吕华生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