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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蓝帆医疗蓝帆医疗(SZ:002382)2024-09-18 19:31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 资料与会议 - 公司向委员会提供的资料保存期至少十年[11] -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可建议撤换[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3]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