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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农: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
大北农大北农(SZ:002385)2024-08-22 18:2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3月3日获批首次发行60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23,721,890元,股份总数为4,323,721,890股,均为普通股[10][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董高人员损害公司时请求监事会诉讼,监事会不作为时可自行诉讼[25]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事项[30] - 审议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0]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33]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1] 股东大会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4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43] 股东大会决议规则 - 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2] 董事提名与任职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6]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56]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等多种情形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2] 董事任期与职责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3] - 兼任总裁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0]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等多项职权,超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事项需提交审议[70] - 董事会确定交易权限,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2]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7]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1][92]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8] 财务与分红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00] 会计师事务所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10]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1]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9]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130] -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邵根伙,公司章程时间为2024年8月[13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