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提案与提名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持有或者合并持有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享有董事、监事提名权[20]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发布通知[49]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发布通知[50]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2] 股权登记与通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8]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应于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临时股东大会应于15日前公告[67]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76] 股东权利与限制 - 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处置股份致所有权或控制权变化应书面通知公司[31]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股东投票权,且应无偿进行并充分披露信息[80] 股东大会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非关联股东表决需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形成普通决议,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4]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95] - 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董事(或监事)席位数[96]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一股份只能选一种投票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90]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写明出席情况、表决方式、议案结果等[124] - 律师需对会议召集、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125]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出席人员、提案审议等内容[129] - 会议记录等资料需保存10年[134]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139] - 本规则的修改、补充或废止由股东大会决定[140]
天原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