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及子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战略引领原则。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坚持聚焦主业,注重业务协同,提升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 确保投资收益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参股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独资、控 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企业(以下简称"子企业")在境内和境 外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资产或权益投入市 场获取未来收益的行为,主要包括:出资设立全资、独资、控股(实 际控制)、参股企业,对已出资企业追加投资,以及受让股权、对 非出资企业新增投资、向基金出资(不包括基金投资的项目)、债 转股等。(金融投资以及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PPP 项目合作等 方式开展的经营性行为或形成债权类投资的经济性行为除外) 。 本办法所称重大投资项目为纳入市国资委重点审查类项目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