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提名与选举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新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8] - 公司选举董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9] 董事任期与构成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55]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人数的1/2[50]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0]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时,应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8]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70] - 1/3以上董事联名、监事会、持有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73][74][75] 会议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送达相关人员[77] - 董事会临时会议开会前不少于2日通知相关人员[77] - 提案人应在会议召开日10日之前提交完整提案,临时会议或紧急提案可在会议召开日2个工作日之前提交[84] 董事履职与撤换 - 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免去董事职务[48]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应提请股东大会撤换[85] 董事会决议 - 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96]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只能现场开会,临时会议可通讯召开,若全体董事过半数反对通讯召开临时会议,则必须现场开会[92] 会议记录与生效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低于10年[105] - 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议自秘书收到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意见文本之日起生效[108]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和准备会议资料,重要信息和数据应会前书面分发给董事[91]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98] -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董事会秘书,现任监事等人员不得兼任[103]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或授权代表当场记录,结束后出席会议的董事等应签名[104] 决议执行与汇报 - 董事长或专人需向董事会报告以往决议执行落实情况[109] - 秘书要向董事长汇报决议执行情况并传达意见[109] - 董事会可要求经理层汇报决议实施及公司经营情况[109]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中公司指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0] - 本规则条款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为准[113] - 本规则条款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114]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115]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117]
天原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