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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股份: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原股份天原股份(SZ:002386)2023-09-14 16:51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我们认为谢智 先生、闵潇先生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 位的职责要求,未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谢智先生、闵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潘自强、韩复龄、王敏志、郭孝东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宜 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