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 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有利 于公司的发展,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等情形。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宜 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谨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聘任的高 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履 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