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关联交易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人 (一)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 性,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使公 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 3、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 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 人; 公司与本款第 2 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 理机构控制而形成该项所述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