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确保投资收 益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或战略需要 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 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工程项目投资除外。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 且持有时间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或 其他有价证券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 1 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 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 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