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原股份: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天原股份天原股份(SZ:002386)2023-12-05 11:48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的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特指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制订方案和按照程 序提出建议;对推荐和提请聘任的人员进行提名前审查;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董事会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涉及薪酬考核的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 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五条 提名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