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长青股份长青股份(SZ:002391)2023-11-17 19:05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8] - 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由职代会选举[8] - 监事会主席由二分之一以上监事选举产生[8] 监事任期与资格 -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9] - 特定情形不得担任监事,需披露候选人相关情况[11] 补选与会议召开 - 公司应在监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11]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特定情况10日内开临时会议[17] - 主席收到提议2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18] 会议通知与出席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提前2日,紧急可口头[18] - 监事委托他人需书面委托并载明信息[19] - 会议需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21] 表决与决议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21] - 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21]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记录包含多项内容,出席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22][23] - 会议档案至少保存10年[23] 决议执行与规则生效 - 决议指定监事执行或监督,结果报告监事会[23]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