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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利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北京利尔北京利尔(SZ:002392)2023-12-27 16:20

发行进展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2023年4月20日通过深交所审核,4月22日报送注册稿,5月23日获证监会同意注册[1] - 公司将在有效期内发行,发行时无利润分配等未实施完毕情形[10] 人员变更 - 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超离职,签字会计师拟变更为索保国、肖秋雨[1] - 原签字律师司瑞离职,签字律师拟变更为韦炽卿、孙赓[5] 审计情况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 -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 - 2023年6月12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同济堂审计未勤勉尽责受行政处罚[9] - 2023年2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ST金洲项目立案,尚未结案[9] - 经办本次发行的签字会计师未参与受罚审计业务,会后未受处罚[9] 公司状况 - 发行人未进行盈利预测,无重大诉讼、仲裁和股权纠纷[9] - 公司未发生大股东占用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情形[10] - 公司未发生影响持续发展的重大变化[10] - 公司业务、资产等独立性未发生变化[10] - 公司主要财产、股权无限制性障碍[10] - 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事项[10]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不存在影响发行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10] - 公司不存在媒体质疑报道影响发行的事项[10] - 2023年4月22日至承诺函签署日公司无影响发行上市重大事项[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