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为规范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二条 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 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或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而未履行法定批准 程序,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包括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