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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制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
汉森制药汉森制药(SZ:002412)2024-04-26 22:5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 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 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公司负责人; (二)公司各部门或各子公司发生或拟发生以下重大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1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