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防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提供担保;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确 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