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防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每季度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职责相关 - 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6] - 督导审计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7] -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并审阅财务报表[14][15] 其他 - 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15]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7]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9]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