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情况应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8]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11] - 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发书面通知[11]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3]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 表决一人一票,通常书面表决[22] 决议规则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提案表决[26] 其他规定 - 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7] - 利润分配决议有审计报告流程[29]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30] - 部分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31] - 会议可录音并事先告知[32] - 秘书安排记录会议[33][34]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38] - 规则制订、修改需报股东大会批准[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