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6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8847750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68847750股,全部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将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1] - 董事人数不足六人等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0]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16][117] - 经理层成员全面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116] - 公司总经理等为高级管理人员[116]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职工代表[130]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书面送达[132] - 监事会决议需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32] 党委相关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纪委任期与党委相同[137] - 公司党委由九人组成,含党委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二人[137]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139] 财务与分配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7]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1] 其他相关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在党组织、董事会领导下工作[158] - 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设总法律顾问一名[164]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70]
天虹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