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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兆驰股份兆驰股份(SZ:002429)2023-09-08 20:26

一、关于出售资产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对公司与南昌兆投、顾伟先生签订《关于受让<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 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与南昌兆投、顾 伟先生签订《关于受让<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 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其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出售资产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