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9月)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 "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 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 要求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严重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