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认购权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兆驰晶 显技术有限公司的发展需求和整体利益,本次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范鸣春 傅冠强 张增荣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