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认真、严谨的 工作作风,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 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范鸣春 傅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