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众业达众业达(SZ:002441)2023-10-29 15:40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职责与方案实施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7] 会议规则 - 会议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信息[9]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所作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10] 委员管理 - 独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1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出席,公司董事会可免去其委员职务[11] - 有利害关系委员累计两次未披露利害关系,自动失去委员资格[1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16]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记录并由委员签字后报董事会[16] - 与会人员对相关会议内容及决议结论负有保密义务[16] - 委员可调查董事、高管履职等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18] - 委员可就考评问题质询董事、高管,后者应及时回应[18] - 根据经营业绩和考评结果提出报酬数额和奖惩方案,表决后报董事会[18]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 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20] - 工作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0] - 文件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