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众业达众业达(SZ:002441)2023-10-29 15:40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重新论证可行性[11]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1] 协议签订与资金使用说明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财务部至少每月向证券部提供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11] 资金置换与投资期限 - 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可置换自筹资金[14]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流动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十二个月[15] 专户设置与管理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6] - 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6] 资金偿还与使用限制 - 每十二个月内累计偿还银行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按制度履行程序,达或超10%经股东大会审议[21]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21]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24] - 保荐人或独财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财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6] 公告事项 - 资金全部归还补充流动资金后及时公告[16]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0]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