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业达: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1、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2、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 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