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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04月)
众业达众业达(SZ:002441)2024-04-19 17:05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4]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9]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7]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10] - 以满足要求的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基准价算得分[12] 费用规定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服务期限合并计算[14]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4]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报告,变更时披露相关情况[14] 改聘解聘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改聘[15]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约见双方评价质量[17] - 解聘或不再续聘及时通知并可让其陈述意见[18] 其他事项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17] - 担负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选聘时审查管理能力[19]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9]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章程执行[21] - 制度与法规不一致时以法规为准[2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