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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业达:章程修正案(2024年04月)
众业达众业达(SZ:002441)2024-04-19 17:05

股票与担保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比例从30%修订为20%[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相关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股东大会与董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4] - 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出[4] - 董事会应在董事辞职2日内披露情况[6]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生效[6]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5] - 公司应在董事出现特定情形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解除其职务[5] 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6] - 公司股东等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需关注[8] 独立董事职权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7] - 部分事项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7] 专门委员会 - 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0]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9][1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委员会职责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1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管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12] 其他人员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3] -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10年[13]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3] - 公司四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3]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5]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5] -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5]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按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处理[15]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 - 公司当年盈利未按既定现金分红政策确定方案,应披露原因[17]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该股东现金红利偿还[1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6] - 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16] 清算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8] - 清算组应自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30日内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