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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龙星化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SZ:002442)2023-12-04 16:4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如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 ...